信托财产的定义(信托属于遗产吗)
今天小梁和大家聊一下信托。信托,拆成两个字分别是信和托,“信”指的是信任,“托”指的是委托,顾名思义就是信任委托。
信托是理财,又区别于理财
具体来说,信托是一种委托人把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
换句话说,就是“受人之托,为人管业,代人理财”。
虽然信托是一种理财方式,但是和传统理财又有不一样的地方。
比如说财产委托并不仅限于货币,可以是房子、土地、股票和债券等等财产,而且受益人也可以不是委托人自己。
举个例子,某网著名的贾姓人士逃跑美国时,网上就传出他的一份信托文件,内容是他为他的女儿留下一份7500万美金资产。委托人是贾某,受托人是信托公司,受益人是贾某的女儿。
为什么贾某要弄这样一份信托?因为信托既是一种理财方式,也是一种法律行为。
不管委托人发生什么事情,只要委托人不是唯一的受益人,信托财产就不能作为遗产或清算财产。所以即便贾某在国内被人起诉被人追债,他的这份7500万美金资产都不可能用来还债。也就是说贾某通过信托,完美地把财产转移给他的女儿。
信托的风险相对会更低
因为信托投资的资产都需要提供担保、抵押或者进行结构化设计。结构化设计可以理解为收益分层,典型的方式就是优先劣后级。信托作为优先资金,享有优先收益分配且承担次要风险,劣后资金享有次级收益分配且承担主要风险。
举个例子,信托投资一项项目,项目方先拿出10万元作为劣后资金,里面2万元作为信托的最低收益,8万元作为风险资金。假如项目亏钱,先亏劣后资金的8万元,如果亏完,信托就拿着2万元走人不玩了。
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信托产品吗?
我们都知道,传统理财的门槛相对较低,起点是1万元,互联网理财门槛甚至1元起投。在过去,我们普通老百姓是玩不起信托的,信托的门槛很高,一般都在100万元以上。但目前已经发过征求意见稿,正在起草中的《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办法》给了我们很多亮点内容:
1、信托产品包括公募与私募,可以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发行公募信托产品,认购起点1万元
2、创设信托产品新的分类,资金信托分为资金融通型信托和资产配置型信托;
3、投资者首次认购私募信托产品必须面签,并且设置24个小时的冷静期;
4、固收类证券投资信托产品,允许卖出回购方式运用信托财产;
5、业绩报酬提取频率不得超过每六个月一次,且不得超过基准收益的60%。
在过去信托低调的原因一个是资金门槛太高,买得起的人少自然关注的人少,另一个原因是监管部门不允许信托公司高调。根据《集合资金信托办法》,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应为合格投资者,且不能公开营销宣传。业内人士透露,资金信托新规出台后,《集合资金信托办法》将被同时废止。换句话说,信托业要更接地气了。
过去资金信托均属私募性质,与公募产品不同的是,私募产品的营销是不得公开进行的。这意味着,信托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不得通过报刊、电视、广播和其他公共媒体进行营销宣传。因此生活中我们很少在媒体报纸、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看见信托产品的宣传海报,一般人没有买过也很正常。相比支付宝上的公募基金广告却是铺天盖地,比如:
现在信托放开公募产品,意味着有朝一日我们可能会在报纸媒体或者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看到信托产品的广告了。业内人士表示,资金新规会鼓励信托公司大力发展信托APP建设,并增加和第三方平台的合作,未来有可能投资者可以像买基金买理财那样在网络上买公募信托。
你是合格投资者吗
再说一下合格投资者的问题。按照过去的规定只有合格投资者能够投资信托计划,可悲的是我们大多数人都不合格。
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
(一)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二)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三)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光看第一条,一次能拿出一百万投信托计划的就不是一般人。而事实上,信托产品在售卖是一般都是100万起,100万的信托产品还属于小额产品,经常很快就被抢光了(有钱人还是很多的)。所以人们常说信托的客户一般是高净值人群(俗称土豪),一般人也就不关注,反正也买不起。
但是这次新规制定中表示未来可以发行公募信托产品,认购起点1万元,顿时就把信托的高门槛下降了至少100倍!不夸张的说,等到信托新规落地,信托产品将飞入寻常百姓家。如果一万都买不起,那就得更加努力的工作了。
需要注意的是,信托资金新规现在没有正式出台,相关细则也没有公布,监管部门也表示,不是所有的信托公司能有资格从事公募信托业务。具体公募信托将如何运作,小梁提示投资者还需要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