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实质是什么
来源:【淄博日报-淄博新闻网】
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记者昨日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稳定科了解到,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以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
此类金融诈骗主要有网络化、跨境化明显特征,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广大市民需仔细识别,不要被天花乱坠的各种外衣所迷惑,以免个人财产受到损失。
记者曾亲历一场在淄博高新区某酒店的投资说明会,会场布置高端大气,声称来自新加坡的主管人员介绍某种虚拟货币的各种投资优势,“高频交易”“无风险套利”等专业说法令不少人听得云里雾里,活动主题就是一句话——投资无风险,短期高收益。
有的不法分子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
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
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他们利诱投资人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发展下线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上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广大市民需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要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
(全媒体记者李群)
编辑:孔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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