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双录注意事项(银行双录的现状和问题)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行为,切实维护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银监会于2017年颁布了《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并于2017年10月20日起施行。
“双录”虽然已经实行三年多了,但许多投资者对此还不甚了解,觉得占用了自己的时间,而且也可能侵犯到自己的隐私,完全没必要进行“双录”。
“双录”究竟有没有必要呢,小招今天就陪大家一起聊聊。
什么是“双录”
“双录”其实就是“录音”加“录像”啦!
《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简称专区“双录”),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营业场所销售自身依法发行的理财产品(以下简称自有理财产品)及合作机构依法发行的金融产品(以下简称代销产品),应实施专区“双录”管理,即设立销售专区,并在销售专区内装配电子系统,对每笔产品销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国债及实物贵金属,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纳入专区“双录”管理。除此之外的理财及代销产品,均应实施专区“双录”管理。
适用机构
《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
1、适用于对个人消费者销售自有理财产品及代销产品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2、信托公司及邮政储蓄银行代理营业机构参照执行。
哪些内容需要“双录”
《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自有理财产品及代销产品的销售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完整客观地记录营销推介、相关风险和关键信息提示、消费者确认和反馈等重点销售环节,消费者确认内容应至少包括其充分了解销售人员所揭示的产品风险等。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上述录音录像行为应征得消费者同意,如其不同意则不能销售产品。
理财“双录”对投资者的意义
一是为了规范理财市场秩序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自有理财产品及代销产品的销售行为,防止私售“飞单”、购买虚假理财等问题,切实加强行为监管并维护金融产品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是为了严防虚假宣传,防止银行理财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向投资者提供虚假承诺、夸大理财收益等情况,将金融机构员工的行为纳入监控之中。
三是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产品风险进行再次提醒,其初衷仍然是为了保护消费者,要理性投资,适当投资。
招商银行所有理财销售网点均建立了销售专区并安装配备录音录像设备,有了理财“双录”,招行为您的每笔理财交易负责!
最后解答投资者的几个疑问~
Question 1:我可以不在“双录”专区,通过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购买理财吗?
《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自助终端等电子设备中对产品风险信息进行充分披露,同时还应提示消费者如有销售人员介入进行营销推介,则应停止自助终端购买操作,转至销售专区内购买,严禁销售人员在自助终端等电子设备上代客操作购买产品。
因此投资者通过电子设备购买理财时,一定要亲自操作,不能由银行理财销售人员代为操作,同时购买之前必须认真阅读电子设备上的客户权益须知、产品说明书、产品协议书、风险提示书等文件。
Question 2:“双录”过程中,投资者需要注意什么?
1、银行理财销售人员“双录”前,一定需征得您同意才可进行。
2、注意看摄像头,不要用帽子、围巾等遮挡自己的面部。(悄咪咪提醒:尽量不要化浓妆哟)
3、认真听销售人员的讲解,回答问题时声音要洪亮,吐字清晰。
Question 3:理财“双录”资料会保存多久?
《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录音录像资料至少保留到产品终止日起6个月后或合同关系解除日起6个月后,发生纠纷的要保留到纠纷最终解决后。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其他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产品时,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对录音录像资料保存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文章版权归招商银行资产管理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