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解读虚拟货币
5·15防范经济犯罪小贴士系列之二
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当前,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极大地促进了各行业的发展。同时也带来了投资的机遇与挑战,非法集资就是时下较为突出的一种经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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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 是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外,还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通俗来讲就是单位或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或变相吸收资金的行为。
02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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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高额回报
为吸引眼球,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骗取更多人员参与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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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造势
为骗取信任,往往重金投入宣传,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派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群众投资。网络信息技术同样被广泛应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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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虚假项目
为混淆视听,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产业,以订立合同为幌子,并假借委托理财名义,利用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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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非法集资活动“四部曲”
非法集资者要达到目的,往往变着法子诱骗群众上当,但不管它怎么变,不外乎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回报、高调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等手段。通过分析典型的非法集资案件发现,非法集资者一般会有这样的“四部曲”:画饼-造势-吸金-跑路。
第一步:画饼
组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以“新技术”“新革命”“新政策”“区块链”“虚拟货币”等为幌子,描绘一幅逾期报酬丰厚的蓝图,把集资参与人的胃口“吊”起来,让其产生“机不可失”的错觉。
第二步:造势
通常会举办各种造势活动,比如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现场观摩会、体验日活动、知识讲座等;组织集体旅游、考察等,赠送米面油、话费等小礼品;大量展示各种或真或假的“技术认证”“获奖证书”“政府批文”;公布一些领导视察影视资料,公司领导与政府官员、明星合影;故意把活动选在政府会议中心、礼堂进行,其场面之大、规模之高极具欺骗性。
第三步:吸金
通过返点、分红,给参与人初尝“甜头”,使其相信把钱放在他那儿不仅有可观的收入,而且比放在自己口袋里还安全,参与人不仅将自己的钱倾囊而出,还动员亲友加入。
第四步:跑路
往往会在“吸金”一段时间后跑路,或者因为原本就是“庞氏骗局”人去楼空,或者因为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集资参与人遭受惨重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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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2018年7月21日,广州市公安局接到报案称:广州礼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老板郑某森失联,礼德财富平台出现大量逾期未还款标的,涉嫌犯罪。经全面核查,广州市公安局7月27日对该公司以涉嫌集资案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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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时机成熟,公安机关迅速采取行动,抓获包括礼德公司老板郑某森等20余人,主要犯罪嫌疑人、外逃人员郑某森已被我省公安机关通过境外追逃工作捉拿归案,高管诸某萍等3名嫌疑人已于9月7日被逮捕,冻结涉案资金1460余万元。
押送主要犯罪嫌疑人回国
该犯罪组织于2013年6月起设立“礼德财富”线上投资理财平台,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媒体广告等途径大肆虚假宣传其理财产品。该犯罪组织通过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销售等固定收益为7.8%-15%不等的30天至一年期质押担保理财产品(主要是玉石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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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犯罪组织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我国的金融市场,破坏社会和谐,涉嫌构成非法集资犯罪,涉及投资金额约为6.27亿元。
对嫌疑人宣布刑拘现场
在文章的最后,厅哥再次提醒各位小伙伴:“理财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投资不谨慎、亲人两行泪。”
自觉抵制高息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六不”远离高息高利诱惑:高息“诱饵”不动心;老板“实力”不崇拜;“官方”背景不迷信;“合法”吸储不大意;熟人“热心”不轻信;违规吸储不参与。
如发现自己、亲友被骗参与非法集资活动,请及时向公安机关等部门举报,争取最大限度减小损失。
请广大参与人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理性维权,不信谣、不传谣。对于扰乱社会秩序、干扰公安机关办案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