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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0-1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0日上午9:00在公司总部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学庚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3名独立董事以通讯表决形式参加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对外投资事项一:由控股子公司荆州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旺能”)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项目公司旺能环保能源(江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陵旺能”)。设立后,由江陵旺能负责荆州二期扩建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目前已取得营业执照。

对外投资事项二:由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环保”)出资3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项目公司温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旺能”)。设立后,由温州旺能深入温州固废市场,收集固废垃圾,合法合规的协调各个电厂的垃圾,提升经济效益。目前已取得营业执照。

对外投资事项三:由旺能环保以货币资金向浙江湖州旺源安装检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旺源”)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4,500万元。增资后,浙江旺源的注册资本变为5,000万元,旺能环保对其持股比例不变,仍为100%。因公司发展需要,浙江旺源的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有所调整,已于近日取得营业执照,更名后公司名称为浙江旺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旺源”)。

公司上述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总金额为人民币0.9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90.58亿元)的1.0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1.19亿元)的2.38%。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12月3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公告》(2020-12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内部餐厨垃圾处置板块股权结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以2020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将全资子公司湖州旺能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旺能”)的相关资产、负债(需征得对应债权人同意)的账面值,全部无偿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生态”)。本次调整后,旺能环保不再直接持有湖州旺能股权,变为旺能生态直接持有湖州旺能100%的股权。除公司总部人员外,按照“人随业务资产走”原则对人员进行安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12月3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内部餐厨垃圾处置板块股权结构的公告》(2020-126)。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台州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宜,该公司并未进行过实际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12月3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20-127)。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芮勇先生、王学庚先生、宋平先生、金来富先生、许瑞林先生、姜晓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八届董事会产生前,原董事仍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张益先生、蔡海静女士、曹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八届独立董事会产生前,原独立董事仍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将于2021年1月15日下午2:30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12月3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128)。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附: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芮勇:男,中国国籍,1978年生,汉族,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美欣达集团董事、总经理;浙江百奥迈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美欣达智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美欣达纳海环境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州吴兴永邦民间资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州吴兴万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美欣达金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美欣达纺织印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截至公告日,芮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学庚:男,中国国籍,1979年生,汉族,本科学历,拥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公司法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美欣达智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截至公告日,王学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宋平:男,中国国籍,1966年生,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淮北宇能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截至公告日,宋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金来富:男,中国国籍,1971年9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现任公司董事;美欣达集团财务总监;美欣达金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湖州温泉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截至公告日,金来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1,718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许瑞林:男,中国国籍,1946年4月出生,汉族,中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美欣达集团董事、副总经理;浙江旺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浙江百奥迈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美欣达集团董事;美欣达智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湖州众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州市美欣达壹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州希德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欣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湖州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截至公告日,许瑞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姜晓明:男,中国国籍,1982年生,汉族,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历任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长;湖州展望药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旺能环保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截至公告日,姜晓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益:男,中国国籍,1961年7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历任上海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副处长;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腾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上海品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环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公告日,张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蔡海静: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经济学博士后,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对象、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英国特许会计师(ACCA)、加拿大注册会计师(CPA-Canada)、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历任台湾政治大学管理学院和美国德锐大学管理学院访问学者。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信息与资本市场监管研究中心主任、浙江财经大学国际会计系副主任,兼任永艺股份、集智股份、康隆达的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公告日,蔡海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曹悦:男,中国国籍,1969年生,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历任浙江省司法厅主任科员;现任浙江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兼任春风动力、德宏股份、万邦德的独立董事;浙江国检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公告日,曹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0-124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0日上午在公司总部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的方式发出。应参会的监事3人,实际参会的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杨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名杨瑛女士、郝志宏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由上述候选人和职工代表大会推荐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八届监事会产生前,原监事仍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会议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1、 杨瑛,女,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浙江旺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浙江美欣达纺织印染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美欣达智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美欣达纳海环境有限公司监事;美欣达欣旺能源有限公司监事;湖州吴兴永邦民间资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美欣达金控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合肥邦贝商贸有限公司监事;湖州食品化工联合有限公司监事。截至公告日,杨瑛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2、郝志宏,男,中国国籍,1978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拥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历任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英国诺顿罗氏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律师、浙江旺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并购经理。现任公司监事、董事长助理、并购与法务部部长。截至公告日,郝志宏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0-125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2月30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战略发展规划的需求,公司进行以下对外投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对外投资事项一:

江陵旺能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旺能环保能源(江陵)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万元

3、注册地址:江陵县资市镇平渊村一组125号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朱洁美

6、经营范围:供蒸汽、发电、垃圾处理;环保咨询服务。

7、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8、股权结构:荆州旺能100%持股

以上信息均为新取得的营业执照信息。

对外投资事项二:

温州旺能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温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00万元

3、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财富中心3幢2301室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王培峰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

7、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8、股权结构:旺能环保100持股

以上信息均为新取得的营业执照信息。

对外投资事项三:

浙江旺源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浙江旺源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万元

3、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龙溪街道环山路899号B座108室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周飞

6、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检验检测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气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电子元器件批发;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特种设备销售;对外承包工程。

7、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11月30日,浙江旺源资产总额为5,979.29万元,净资产为348.99万元,净利润为238.38万元,负债总额为5,630.30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8、增资前后对比:

以上信息均为新取得的营业执照信息。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出资设立江陵旺能是为了满足荆州二期扩建项目建设运营的需要,对推进江陵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带来积极影响。

2、出资设立温州旺能是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厂周边固废布局,深入温州固废市场,提升经济效益,扩大公司在固废领域的业务范围,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3、对浙江旺源进行增资是根据项目公司发展需要做出的决定,不存在额外风险,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设立子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子公司设立后,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经营和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政府部门和机构的政策要求,采取积极的经营策略,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对子公司的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0-126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内部

餐厨垃圾处置板块股权结构的公告

2020年12月30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内部餐厨垃圾处置板块股权结构的议案》。为了更好地提升上市公司管理效率,理顺上市公司各业务架构,公司对现有餐厨板块股权架构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主要是将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环保”)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湖州旺能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旺能”)100%的股权无偿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生态”),本次内部股权架构调整方案如下:

一、股权架构调整方案

本次整合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内部划转,公司拟定以2020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将湖州旺能的相关资产、负债(需征得对应债权人同意)的账面值,全部无偿划转至旺能生态。本次调整后,旺能环保不再直接持有湖州旺能股权,变为旺能生态直接持有湖州旺能100%的股权。除公司总部人员外,按照“人随业务资产走”原则对人员进行安置。

二、股权架构调整相关主体情况

三、调整前后的股权结构对比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内部整合符合公司管理要求,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内部转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2、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经办本次调整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细节的确定,相关协议的签订等。在不增加现金投资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剥离到子公司的湖州旺能的相关资产、负债的范围及方式。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内部整合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整合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整合过程的全部完成,在时间上或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但不影响本次整合事项整体的推进,后续公司将根据整合情况发布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0-127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020年12月30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公司清算注销子公司台州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科技”),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宜,该公司并未进行过实际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清算注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清算注销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台州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4MA2DYH573B

4、住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十塘

5、法定代表人:王振东

6、注册资本:10,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20年02月27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能量回收系统研发;环保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

9、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持股100%。

公司不存在为台州科技提供担保、委托该公司理财的情况,亦不存在台州科技占用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三、清算注销子公司的原因

基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为进一步精简组织结构,为更加有效利用资源、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决定对不再发生生产经营业务的子公司台州科技进行清算注销。

四、清算注销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清算注销完成后,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产生变更,与清算注销子公司相关的人员和资产将由公司妥善安排,其清算注销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无影响,具体损益情况以完成清算注销工作后确认的结果为准。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和以后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0-128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15日(星期五)下午2:3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11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月11日(星期一)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董事、监事候选人。

(八)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环山路899号B座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审议事项具体如下:

1.《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芮勇

1.2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学庚

1.3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宋平

1.4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金来富

1.5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许瑞林

1.6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姜晓明

2.《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益

2.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蔡海静

2.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曹悦

3.《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1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杨瑛

3.2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郝志宏

议案1、议案2、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应选独立董事3名,应选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

2021年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环山路899号B座三楼证券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林春娜

联系电话:0572—2026371

传真号码:0572—2026371

通讯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环山路899号B座三楼

邮编:313000

邮箱:lcn@mizuda.net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文。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2034

2.投票简称:旺能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 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1月15日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委托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提案1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直接“√”表示将表决权平均分给“√”的候选人;

4、提案2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直接“√”表示将表决权平均分给“√”的候选人;

5、提案3 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直接“√”表示将表决权平均分给“√”的候选人。

附件三: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1年1月11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旺能环境(002034)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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