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民间投资新36条实施细则出台(国家鼓励民间投资)
作者:周湘智
在日前举办的2023中国民营经济发展论坛上,与会人士探讨了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路径,热议如何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不少参会的企业家表示,民营企业发展迎来了又一个春天。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完善相关政策,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民营经济必定大有可为,其发展环境会越来越好,发展空间会越来越大。
在发展民营经济这个问题上,党中央的方针政策一直是非常明确的。一系列支持政策和扩大民间投资的文件也相继出台。此前印发的《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明确指出,有力有序推进“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实施,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民间投资更是成为扩大有效投资、扎实稳住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民营经济发展同样是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我国民营经济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创造出巨大价值。
我国具有超大规模的市场需求,还有很多新领域新赛道有待开拓,都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机遇。作为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的民营经济,在其中势必会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要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方针政策,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当前不少民营企业经营的领域处于传统产业,与同类的国企相比,在资源禀赋和政策上存在一定差异,亟待转型升级。近年来,支持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但部分政策缺乏精准性和协同性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地方制约企业发展的“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有的领域制度性交易成本较高,在投资意愿与投资目标等方面依然需要完善,民间投资增长的基础尚不牢固,投资的积极性仍待充分激发。
“两个毫不动摇”是我们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我们国家经济的长久之策,过去没有变,以后更不会变。进一步提振民营经济预期、稳定民营企业家信心,关键要落实好鼓励民间投资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用市场办法、改革举措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增强民营企业长期投资的信心,引领民营经济实现新飞跃。
要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营商环境影响着企业开办、生产、经营、退出等各个环节,只有营造公平、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企业家才能安心搞经营、放心办企业,进而解决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预期不稳、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困难等问题。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同时,要坚持法治思维,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实下来。要全面清理改革一批制约民间投资准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范投资准入门槛,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获得感,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让各类经营主体对积极的政策导向形成稳定预期。应促进市场规则更加公正透明,营造稳定可预期的经营前景,让民营企业专心谋发展。
还要处理好监管与市场的关系。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企业相关审批程序,提高政府部门工作效率,为民营企业大胆创新创业、转型升级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应有针对性地培育科技人才,想方设法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不断激发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还要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传统产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周湘智)
来源: 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