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游戏骗局套路_币圈行情_鼎鸿网

虚拟货币游戏骗局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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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盛行。但要注意,根据我国现阶段的金融监管政策,虚拟货币并非法律保护的合法财产,也不具备可强制执行性。因此,投资虚拟货币风险大,甚至可能涉嫌赌博、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广大市民群众应警惕虚拟货币的“暴富陷阱”。

不受法律保护!当心投资虚拟货币的“暴富陷阱”

典型案例:36万元投资虚拟货币后平台关闭无法登录

王某宣称自己掌握区块链公链技术,李某在王某的宣传推介下,参与虚拟货币POC和USDT的投资活动。

根据王某的操作指引,李某在某虚拟货币投资交易平台APP上开立了账户及虚拟货币钱包,并分多次向王某的账户及王某指定的其妻子张某的账户转账共计52万多元,所有款项均用于投资虚拟货币节点或与王某交易虚拟货币。期间因每次投资有限额,王某将超出限额的投资本金16万元转账付还给李某。现该虚拟货币投资交易平台已完全关闭,无法运作,用户无法登录交易。

李某为追索投资款,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王某、张某连带返还其购买虚拟货币款36万多元。

汕头中院经审理认为,POC和USDT等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案涉虚拟货币投资行为违反了国家金融政策,冲击了国家金融秩序,不受法律保护,投资者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李某提起本案诉讼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遂依法驳回李某的起诉。

法官提醒:虚拟货币交易具有不法性

经办法官指出,在我国现阶段的金融监管政策下,虚拟货币并非法律保护的合法财产,虚拟货币交易的行为具有不法性;且鉴于虚拟货币不具有强制执行性,相关部委也已明确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损失。也正因为不受我国监管、隐蔽性强,这种交易行为已开始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转移赃款过程中发挥作用。

当前我国没有合法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故不应轻信任何涉虚拟货币交易的信息。广大网民应树立正确投资理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谨防个人财产受损。

不受法律保护!当心投资虚拟货币的“暴富陷阱”

延伸:虚拟货币知多少?

问题一 什么是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按照我国现行政策规定,虚拟货币不属于法定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问题二 投资买卖虚拟货币合法吗?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包括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等都涉嫌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投资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

问题三 虚拟货币投资有什么危害?

虚拟货币投资交易在我国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所谓平台其实是后台可以由犯罪分子自由操控的假平台。虚构交易、操纵价格、“断网”跑路等时有发生,除开虚拟货币投资的高风险性,还有不法分子以提供虚拟货币增值服务为理由,进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洗钱等活动。《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于2022年12月1日正式施行,新规定禁止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洗钱等为电信网络犯罪活动提供支持的行为。

问题四 常见的虚拟货币骗局有哪些?

传统电信诈骗类。对方谎称交易平台诱导用户下载钓鱼链接,套取受害人账户信息,盗取账户资金。

虚拟货币非法集资类。对方打着区块链的旗号通过虚假的交易平台,发行虚假的虚拟货币或空气项目,以此募集投资人的钱财,项目方通过币值管理收割用户,或者换成黑客盗币卷走用户资产。

虚拟货币传销类。传销骗术万变不离其宗,不外乎三大典型特征:一是入门费,投资者需通过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二是拉人头,传销参与者的收益来源于其所发展的下线成员交纳的费用;三是复式计酬,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依据给付报酬。

拒绝“高收益、高回报”!广大市民群众要保持理性投资观念,选择合法投资渠道,对任何宣称超高收益的投资理财项目一定要保持戒备心,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汕头法宣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莫伟浓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叶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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