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及其金融监管
据央行6月21日公告,近日央行有关部门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相关服务问题,约谈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
这是监管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行为的又一重拳。近两个月来,国务院金融委等部门接连发声,打击虚拟货币交易及“挖矿”行为,内蒙古、青海、四川等地开展清剿“挖矿”项目行动。
币圈的疯狂和脆弱也已数次彰显。如本轮监管密集发声期间,以太坊、莱特币等虚拟币最高跌幅都达到约50%。业内人士提示,虚拟货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还会面临来自市场、交易、技术等多方面的风险。
被约谈机构涉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相关服务
据央行公告,近日央行有关部门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相关服务问题,约谈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
央行有关部门指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滋生非法跨境转移资产、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风险,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有关部门强调,各银行和支付机构必须严格落实《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监管规定,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不得为相关活动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
此外,各机构要全面排查识别虚拟货币交易所及场外交易商资金账户,及时切断交易资金支付链路;要分析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交易特征,加大技术投入,完善异常交易监控模型,切实提高监测识别能力;要完善内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保障有关监测处置措施落实到位。
参会机构表示,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央行有关要求,不开展、不参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进一步加大排查和处置力度,采取严格措施,坚决切断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支付链路。
多级监管联动打击虚拟货币“挖矿”及交易
央行此举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特别是国务院金融委第五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打击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炒作行为,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
事实上,早在2013年,央行等五部门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就明确将比特币定义为特定的虚拟商品,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2017年,央行等七部委禁止一切形式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据了解,央行此前已先后关闭境内虚拟货币交易平台211家。
近年不少银行也声明禁止交易比特币。“但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对金融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所作的提示并没有引起重视。部分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及地方政府,也存在为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挖矿、交易提供支持等情况。”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记者表示。
此外,境内平台清理之后,一些境外交易所仍在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去年以来,以狗狗币、比特币等为代表的虚拟货币价格大幅波动,国内虚拟币炒作风气有所抬头。
今年5月1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三家协会联合发布公告,要求会员机构不得开展虚拟货币交易兑换以及其他相关金融业务。三天后,国务院金融委会议要求重申打击比特币交易行为,同时打击的还有“挖矿”行为。
虚拟货币圈中的“挖矿”,并非指通常认知中那种尘土飞扬的挖掘矿石行为,而是指通过每个计算机节点以其计算能力来抢夺记账权的过程,从而得到虚拟货币的奖励。这类计算机一般有专业的挖矿芯片,多采用安装大量显卡的方式工作,耗电量较大。
因较低廉电价,内蒙古、青海、四川等地此前备受“挖矿”企业青睐。近期三地先后出台措施,全面清理整顿“挖矿”行为。如内蒙古发改委5月下旬发布了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并设立“挖矿”举报平台;四川省发改委等部门6月18日发布《关于清理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通知》,要求相关发电企业要自查自纠,立即停止向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供电。
币圈“崩盘”频现,交易虚拟币不受法律保护
币圈的疯狂和脆弱已数次彰显。
如本轮监管密集发声期间,以太坊、莱特币、狗狗币最高跌幅都达到约50%,比特币也从今年4月近65000美元纪录高位下挫超50%。又如2018年9月,币圈也曾在一波走高后出现暴跌,主流虚拟货币普遍跌超70%,一些以割韭菜为目标的“空气币”跌幅甚至达九成以上。
“就目前来看,进入交易市场的虚拟货币规模有限,容易给投资者制造一种奇货可居的错觉,极易被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影响和控制。(而且)不少抱着一夜暴富心态的投资者,把交易杠杆放大,在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下,风险巨大。”董希淼分析称,除了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还有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
合规风险是指虚拟货币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护,这一点在前述三家协会联合公告中也有明确。董希淼进一步指出,由于虚拟货币具有高度匿名性、去中心化发行等特点,已成为洗钱、贩毒、走私、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载体,交易不但不受法律保护,还触碰法律底线和红线。
今年3月,最高检联合央行发布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例即利用虚拟货币洗钱。该案中,陈某波卖“假理财”“假虚拟币”集资诈骗1200余万元,并教唆妻子利用比特币“洗白”涉案款。最终陈某波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程维妙 潘亦纯 编辑 徐超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