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大饼是啥意思
最近有多名受害举报,Bibox交易所限制提现,恶意利用老鼠仓,平台币收割韭菜,无法变现等等。
收到举报后,小编去查了查Bibox的一些资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整理的资料很多(很多是网上公开资料,经得起质疑),分析之前,我们先来看一组数据。
2018年1月11日,BIX价格14左右,总体流通市值19.35亿。
2022年的4月14日,BIX价格2毛5分钱,总体流通市值2200万不到。
三年多的时间,价格暴跌无数倍,市值缩水19.15亿。
虽然有市场行为,我们不能直接怪平台赚了19亿,但收割三五个亿,应该是保守来说的。
19个亿啊,这是多少国内用户的血和肉积累起来的,就这样被吸光了。
其实作为曾经最大的虚拟币交易市场,国内一直不断有人推出新的交易所。但是除了少数几个相对的合规运营之外,其余大部分虚拟币交易所基本上都以割韭菜跑路著称。
每年跑路的交易所无数,曾经比较出名的是FCOIN,以及后来的CEO,58Coin,去年还有满币网,xmex,雷顿,A网等等。
这些野鸡交易所往往都通过合约,老鼠仓,发平台币,插针等等违规方式,恶意收割韭菜。
自2017年94,国内颁布了相关的虚拟币法律,不准许开设交易所,不准许ICO,交易所们纷纷出海,发币,躲避国内监管,让散户即使亏损了,也投诉无门。
然而,他们大部分只是壳在国外,运营仍在国内,招揽的用户也大部分是国内用户。
BIX就是BIBOX虚拟币交易所的平台代币,该交易所创始人英文名"Aries Wang"。
可能很多人对这个人有点陌生,但是我给大家看张图就了然了。
杜钧大家都知道,这人什么德行圈内人也都明白,能被他叫做垃圾的人,那得是什么揍性?杜钧爆料,当年"Aries Wang"利用BIBOX交易所联合多个项目发ICO,收割超过1000个大饼。
除此之外,Bibox还有一名中国区的负责人J。
以及另外一位联合创始人K。
Bibox交易所违反国家法律,违法运营,招揽国内用户的问题今天就不提了,因为这事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今天主要说这个交易所的一些恶心的行为。
最近有粉丝曝光,自己在BIBOX交易所的投了350万参与几个土狗项目,最后亏了大部分,只剩下50多万,平台还经常以风控,违规等行为,禁止提现。
于是该受害者就去平台APP注册下面评论,发现他并不是唯一。
这样的事情,在之前也是常有发生,BIbox的电报群里,经常因为各种各样的问题,不给提现。
交易所以所谓“风控为由”,但大家都清楚,bibox交易所本身就是违法了,更不可能与国内执法机构合作,何来风控。
据某知名媒体人透露,BIbox交易所其实就是一个杀猪盘,把人骗进去投资,直到亏光才会放出来。
有人或许会狡辩,说为什么他可以提?
就算是杀猪盘,人家也是随机宰杀,也是挑肥的杀,你要吗是运气好,要吗是资金太少,懒得动手。
韭菜的“幸存者偏差”,就是这么来的,只有等到痛在自己身上,才后悔莫及。
除了交易所提币等问题,bibox上线的空气币,传销币更是数不胜数,据说只要有钱,就能上线。
据统计,自从2011年11月开始,Bibox交易所三年来共计上架900多种代币,其中大部分分已经归零下架,截至目前,平台还有256种代币,但除了少量主流外,其余大部分均是空气币,传销币,已经基本归零。
另外据投资者爆料,平台曾经以“合约对冲平台有问题,深度不好”为理由,强制降低了用户的对手价平仓,从而导致用户账户由盈转亏,倒贴部分代币。
"深度差"也就是说参与交易的人少,而Bibox前面一直宣传交易量全球排名前十,现在又说深度不好,这不是自相矛盾了吗?
BIbox最近频繁发生所谓提币问题,风控问题,老鼠仓问题,合约问题,最终被评测机构列为高风险。
2021年的9月24日,央行、公安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声!重拳整治虚拟货币非法交易,其中明确禁止国内交易所,禁止为国内用户提供交易。
可是Bibox交易所仍旧在运营。
运行四年时间,干了多少坏事无法统计,造成多大的经济损失无法统计。
可以粗略的统计下:
平台代币从19.35亿市值跌到2000万,亏空19亿。
曾经上架800多个币种,抛开主流,其中空气币,传销币600个,虽然已经下架,粗略统计每一个项目割500万,那就是30亿。
非法为国内投资者提供合约,违规操作,利用插针等方式收割韭菜十万人,每人亏损2万,也就是20亿。
据悉,Bibox的上币费用早期是10万,后来最高达百万,平均算起来50万吧,600个空气币就是3个亿。
另外还有手续费等等其他利润,就不算了。
所以,4年多的时间,Bibox交易所拢共圈钱保守的算至少70多个亿。
打个对折,也有30亿了吧。
一个野鸡交易所,一个一直号称全球前十的交易所,一个违法违规运营的交易所,通过短短几年时间,收割这么多钱,也难怪要禁止。
最后提醒广大网民,要警惕Bibox这种野鸡交易所骗局,如果已经造成经济损失的,要积极的整理材料维权,也欢迎大家提供举报材料,一起打击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