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公司融资(公司股权融资)
【大河财立方消息】3月30日消息,河南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河南证监局等6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河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自2023年起力争全省每年新增规改股企业100家,5年内实现新增规改股企业500家、入库培育企业1500家的目标。
《工作方案》明确要建立规改股企业培育库。推动省内主营业务突出、盈利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入尽入。
各地全面摸排河南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体系中的优质企业资源,重点挖掘辖区内“单项冠军”企业、各梯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未股改的上市后备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满足股改基础条件且股改意愿强烈的其他优质工业企业。
分层开展股份制改造。对于储备层企业,着重通过示范企业案例宣讲、实地调研等方式,引导企业提高股改积极性;对于规范层企业,重点围绕设置规范化股权架构、明晰产权关系、健全财务体系、完善内部治理,逐步解决股改前面临的有关问题;对于股改层企业,搭建企业与优质服务机构对接平台,高标准推进股份制改造。
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联合各类金融机构,为入库培育企业、已股改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帮助企业对接各类天使风投创投基金,扩大企业股权融资规模,提高直接融资比例。
加快企业上市培育。将符合产业政策导向、核心竞争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且有上市意愿的已股改企业推荐至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加快推动已股改企业上市步伐。
此外,在保障措施上,《工作方案》提到,将建立服务机构白名单制度。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遴选资质优良、业绩突出、专业水平过硬的知名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进入白名单。依托白名单机构组建规改股专家服务团队,常态化开展入库企业筛选分层、规改股工作分析研判等相关工作。鼓励白名单机构按照低于同期同档次市场服务价格为企业提供优惠服务。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对白名单机构定期开展执业质量评价,实施动态管理。
附全文:
关于加快推进河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股份制改造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固经济增长、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企业转型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促进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发〔2023〕2号)、《关于印发河南省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22〕19号)和《河南省推进企业上市五年倍增行动实施方案》(豫政办〔2022〕61号)精神,推动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以下简称规改股),全面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推动我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促进“小升规、规改股”工作提质增效,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分层推进、多维赋能”的原则,统筹整合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等专业服务机构有关力量,培育一批法人治理结构完整、产权关系明晰、管理科学规范的股份制企业,赋能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治理结构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
以省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对象开展股份制改造工作,不断扩大全省股份制企业总体规模。自2023年起力争全省每年新增规改股企业100家,5年内实现新增规改股企业500家、入库培育企业1500家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规改股企业培育库。推动省内主营业务突出、盈利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入尽入。
1.摸排入库培育对象。各地全面摸排河南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体系中的优质企业资源,重点挖掘辖区内“单项冠军”企业、各梯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未股改的上市后备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满足股改基础条件且股改意愿强烈的其他优质工业企业。
2.组织企业申报入库。各地按照不低于年度新增股改企业任务目标的3倍数量选取企业进入培育库,并实施动态管理。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设立的协调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遴选通知,开展拟推荐入库企业的报送工作。
3.分层确定入库企业。协调工作小组组织专家服务团队筛选企业入库,分层确定“储备层、规范层、股改层”入库企业名单,形成梯度培育格局。其中,储备层面向符合产业政策支持方向、生产经营良好,具备规范治理意愿的企业;规范层面向有清晰的上市、挂牌规划,拟通过股份制改造提升企业股权价值的企业;股改层面向通过前期规范基本具备股改条件,拟在近期内实施股份制改造,通过股份制改造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4.组织入库企业上平台。协调工作小组委托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搭建股份制改造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入库企业须在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在服务平台上进行注册。
(二)开展股份制改造培训。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激发股改内生动力”为目标,在协调工作小组统筹指导下,各级组织培育库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培训。
1.开展现代企业制度培训。常态化组织入库企业实际控制人及核心经营管理团队开展学习培训,帮助企业了解股份制改造标准要求、程序步骤,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治理结构合理、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营高效灵活”的现代企业制度。
2.开展资本市场知识培训。整合多方资源开展资本市场知识系列培训活动,提高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意识,着力优化企业融资渠道,提升股权融资能力。
3.开展职业经理人专业技能培训。各地挖掘熟悉股改工作、擅长资本运作、精通金融业务人才,积极组织企业股改人才招引、培训,鼓励企业吸纳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职业经理人,为企业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三)实施入库企业股改。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遴选建立优质服务机构白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统筹各地按照“对接一批、辅导一批、实施一批”的方式,分层开展股份制改造。
1.对接入库企业需求。服务平台根据企业信息和服务需求进行匹配,向白名单机构进行推送。白名单机构在项目受理、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服务平台提交合作信息。
2.分层开展股份制改造。对于储备层企业,着重通过示范企业案例宣讲、实地调研等方式,引导企业提高股改积极性;对于规范层企业,重点围绕设置规范化股权架构、明晰产权关系、健全财务体系、完善内部治理,逐步解决股改前面临的有关问题;对于股改层企业,搭建企业与优质服务机构对接平台,高标准推进股份制改造。
(四)提供增值服务。通过多部门协同联动,形成服务合力为企业提供各类增值服务。
1.提供登记托管服务。依托服务平台为股改企业提供过户、增减资、质押、股份确权等股权基础服务,以及清晰历史沿革、品牌提升等特色配套服务。
2.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联合各类金融机构,为入库培育企业、已股改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帮助企业对接各类天使风投创投基金,扩大企业股权融资规模,提高直接融资比例。
3.加快企业上市培育。将符合产业政策导向、核心竞争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且有上市意愿的已股改企业推荐至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加快推动已股改企业上市步伐。
4.畅通企业供应链。聚焦企业“卡脖子”难题,引导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建协同创新联合体,加速研发成果转化,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着眼企业补链延链强链,畅通企业供应链“堵点、断点”问题,开展上下游市场主体培育、招商、对接活动,促进企业产品迈向中高端、进入关键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保障措施
(一)设立协调工作小组。设立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省证监局共同组成的河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股份制改造协调工作小组,负责信息共享和政策协同工作。协调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搭建工作组织网络。协调工作小组统筹全省规改股工作,搭建“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工作组织网络。各地根据协调工作小组统一部署,落实属地责任,高效推进辖区内规改股各项工作。服务平台在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指导下建立“规改股企业培育库”和“白名单机构库”,对接企业规改股需求,提供增值服务。
(三)建立服务机构白名单制度。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遴选资质优良、业绩突出、专业水平过硬的知名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进入白名单。依托白名单机构组建规改股专家服务团队,常态化开展入库企业筛选分层、规改股工作分析研判等相关工作。鼓励白名单机构按照低于同期同档次市场服务价格为企业提供优惠服务。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对白名单机构定期开展执业质量评价,实施动态管理。
(四)强化协同联动。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优势,加强指导督促,积极推动优质企业入库、股改。各级涉企部门要勇于创新,担当作为,协同推动企业规改股工作,对企业股改过程中遇到的股权转让、土地房产权证办理与过户、税务等问题予以妥善解决。
(五)加强宣传推广。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多方位加强对股份制改造基本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报道,广泛开展多层级精准对接活动,树立标杆企业,宣传典型案例,营造良好氛围。
(六)实施跟踪督导。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建立常态化专项工作督导机制,对各地规改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鼓励各地将规改股工作纳入重点督办工作事项,设立规改股年度工作台账,健全相关配套工作机制。
责编:史健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