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在线
近年来
虚拟货币人气飙升
尽管监管部门一再发文
但一些投资者依旧摩拳擦掌
希望能“入场”赚个盆满钵满
吴先生就是其中一员
2018年
他与褚先生签署投资协议
斥“巨资”100万元
委托褚先生帮忙购买
境外某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虚拟货币
然而
在发行后近3年间
该币价格“大跳水”
从1.68元跌至0.2元以下
吴先生遭受重大损失
遂将褚先生起诉至法院
因疫情影响
上海浦东法院受理该案后
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
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自贸区法庭审判员
徐劲草、王源超、陈裔佼
共同组成合议庭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
近日以“云庭审”方式
在线审理了这起涉虚拟货币纠纷案件
审理中
吴先生诉称
自己与被告之间的交易名为投资
实则是购买数字货币
根据相关规定
这一行为违反我国法律和公序良俗
应当认定为无效
而且自己投资该币以来
其价格从未超过0.2元
后期还从交易所退市了
自己因此承受了巨额经济损失
故请求法院判令投资协议无效
被告返还自己100万元
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被告褚先生则辩称
案件中所涉的虚拟货币
实质上代表了发行公司的股份
并通过“币换币”的方式进行计价
故投资该币就是投资公司
这100万元款项
已经被用于公司的日常花销
而且虚拟货币作为新兴事物
价格波动较为常见
吴先生在收取货币后
没有转到交易所中进行交易
应当自行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同时
该虚拟货币在境外发行并上市
应当适用发行地的法律
作为发行方的第三人公司
经法院依法涉外送达
当天未到庭应诉
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据悉
法院将在审理后
择期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疫情防控期间
上海浦东法院将继续坚持
疫情防控不松劲、审执工作不停歇
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素材提供丨自贸区法庭 沈伟杰
文字编辑丨曹赟娴
责任编辑丨陈卫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