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虚拟货币诈骗案判决
闽南网11月19日讯(闽南网记者 尤燕姿 通讯员 庄凌龙 朱运培)领回自己被骗的4万元,31岁的晋江人张先生后悔不已,“以后再也不会盲目投资了”。今日上午,福建晋江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一起假借虚拟币投资诈骗案,并发还被诈骗的4万元。
受害人张先生领回自己被骗的4万元现金
张先生做石材生意,偶尔会关注股票投资,但对虚拟币投资没有了解。今年9月18日上午,张先生看到微信好友发投资虚拟币能赚钱的消息,他便找到好友了解投资平台。
“专门技术师破解平台,盈利后只收取15%佣金……”这让张先生有些心动。他按照要求扫描二维码下载了一个APP,在APP上注册了账号,填写了相关个人信息,很快就在平台上充值了4万元。
充值后,张先生注意到账户有了相应的充值金额,不过按照数据师的指令操作后却亏损了。“当时数据师说是因为我没有按照要求的对应时间去操作才导致亏损。”张先生说,当时他相信了便打算继续充值。
对方说破解了一个更高级的平台,一个数据对应一个金额,所以这一次张先生连续充值了2笔,共计8万元。
按照数据师的指令去操作,果然很快就有盈利。张先生见好就收,想提现时,系统却提示收款账号添加错误,资金解冻,需要交纳9万元的保证金。
投资12万元,好不容易盈利了,却提现不了,还得砸9万元保证金,张先生越想越觉不对劲,意识到被骗,才到池店派出所报了案。
张先生报警后,晋江市公安局第一时间介入调查,一方面从被骗资金流向入手,对被骗资金和账户进行分析调查,另一方面从网络流向入手,对嫌疑账户进行追踪查询。民警发现张先生转出的12万元,分三笔,其中两笔转入了一个山东济宁的银行账号,一笔转入了福建福州的银行账号。
警方锁定归属地在福建福州的银行卡账号户主系福清市一家便利店店主吴某,并于10月26日下午3时许,在其便利店内将吴某抓获。
吴某,31岁,福清人。据其交代,涉案的银行卡实际使用人是他的一个朋友。朋友让他帮忙办银行卡,再找他借来使用。碍于朋友面子,他一共办理了6张银行卡借给朋友使用。目前,吴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吴某家属主动代其退回赃款4万元。
警方提醒:目前,面对各种各样的虚拟币投资,很多人为了获得更高的利润,抱着侥幸心理,结果越套越深。投资者对宣传所谓超高收益的投资要保持戒心,不要被暂时的高利率所迷惑。微信陌生人、微信上认识的朋友,荐股、释放所谓内幕消息等,都是骗子的惯用伎俩。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个别受害人会在前期获得短暂小额收益,一旦投资数额巨大,网站就会出现打不开的状况。如遇此类诈骗,请保留证据,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