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action cost transaction cost
交易成本,又称交易费用,由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科斯(Coase,R.H.1937)提出。交易成本理论的根本论点在于解释企业的本质。。由于经济系统中的专业分工和市场价格功能的运行,出现了专业分工现象;但是使用市场的价格功能成本比较高,形成企业机制,是人形成的组织';追求经济效益。由于交易成本一般指的是为交易提供便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因此很难明确界定和列举这些费用,而且不同的交易往往涉及不同种类的交易成本。
市场交易成本,是通过市场交易协调供求矛盾的成本。这一概念由科斯等人在20世纪30年代提出,并在60年代经历了含义的扩展。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它被应用于经济组织和制度变迁的分析。,终于成为经济理论中的一个基本概念。罗纳德哈里科斯';s1937年发表的《企业的性质》号文章讨论了工业企业存在的原因及其扩张规模的界限。科斯创立了一个重要的范畴"交易成本"来解释一下。所谓交易成本,即"使用价格机制的成本"或者"通过市场交换进行交易的成本",包括提供价格的成本、讨价还价的成本、订立和执行合同的成本等。
市场交易成本主要由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构成。信息成本显然很重要,但讨价还价的成本也不可低估。在现实生活中,信息是不完整的。市场存在不确定性,没有决策者能够立即或自动知道谁将购买和出售一种产品或以什么条件购买和出售。完全竞争市场中不会出现匿名交易。通常,潜在的交易对手必须互相寻找。。一旦这些感兴趣的交易者相互接触,他们需要了解更多。具体包括交易对象是谁,他愿意并且能够达成什么协议。所以需要通过协商找到一个高效的交易,建立具体的交换条件。交易也可能需要法律保护。。因为可能出现错误,所以有必要监督合同的执行。在某些情况下,甚至需要采取法律行动来执行合同。。使用市场的成本可以分为以下三类:一是准备合同的成本(狭义上的搜索和信息成本);二是确定契约的成本(讨价还价和决策的成本);三是监督执行合同责任的成本。
交易成本是指交易完成时,买卖双方在买卖前后产生的与交易有关的各种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