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区虚拟货币骗贷案件
2015年,柳州市民覃女士
用她和女儿的11套房产,
替自己的侄子作担保,
没想到,覃女士自己却成了被告,
11套房产也将要被拍卖,
这是怎么回事?
事情还得从2015年说起。
当时侄子王某说他老婆的亲戚韦某,在宜州生意做得很大,他打算入股搞养老院、万亩林场、万头猪场,很有发展前景。
覃女士称,王某是她从小看着长大的,而且有多年金融投资工作经验,所以对他格外放心。
当王某拿出一份与河池某公司的合作框架协议,并提出用覃女士的房产作担保,向河池市邮政储蓄银行贷款投资时,覃女士爽快地答应了。当时王某还承诺,把投资收益的1%作为覃女士作担保的报酬。
2015年2月28日,覃女士和女儿在王某的带领下,去河池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在担保合同上签字后,王某留下了覃女士的不动产证,并找借口将她们支开。
没想到几个月后,覃女士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覃女士:“法院的传票说有两笔贷款,借款人不还款,我们作为担保抵押人就被起诉了。我们拿起诉书一看,才发现借款人并不是王某。”
法院判决,由于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覃女士和女儿作为担保人,将承担连带责任,母女俩用于作担保的11套房产将被处置。
2016年,在法院即将对覃女士母女的房产处置时,透露了一个细节,就是覃女士作担保的公司,名下无任何财产,上报的营业收入也查不到任何线索,该公司的行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建议她向公安机关报案。
覃女士通过查询资金流向发现,她作担保的两笔贷款,总计570万元,在到账后第二天,就被王某及韦某转移,用来偿还个人债务和放高利贷。
覃女士立刻以王某涉嫌合同诈骗为由,向警方报案。
但是事情进展并不顺利,直到2020年12月初,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才正式立案调查此事。目前,柳州警方已将王某涉嫌合同诈骗的调查情况,函告河池法院、公安和检察机关。
侦办案件的一位负责人表示,案件涉嫌骗贷及是否违规发放贷款等情况,应由河池警方立案侦查。
目前,河池市金城江区法院工作人员答复称,他们将进一步向公安机关了解案件是否符合“先刑后民”的情形,再按规定处理案件执行的问题。
志愿律师徐泽鹏表示,替人作担保是一件非常冒风险的事,事前的调查了解,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他认为,在民事案件中,如果当事人涉及刑事犯罪,应查实后,再进行民事诉讼的审理。另外,就案件中可能存在骗贷、违规发放贷款等情况,建议覃女士向银保监部门反映。
今年4月30日,中国银保监会河池监管分局告知覃女士,他们将对她涉诉的贷款案件中,涉嫌存在违法发放贷款的情况展开调查。
来源:三戒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