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国家打击虚拟货币(3月8日数字货币全面流通是真的吗?)_币圈资讯_鼎鸿网

3月1日国家打击虚拟货币(3月8日数字货币全面流通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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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3月1日国家打击虚拟货币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3月8日数字货币全面流通是真的吗?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3月1日国家打击虚拟货币和3月8日数字货币全面流通是真的吗?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挖虚拟货币犯法吗
  2. 打击清理虚拟货币十大措施
  3. 10月20日虚拟货币案进展
  4. 3月8日数字货币全面流通是真的吗?

挖虚拟货币犯法吗

是的!现在国家对金融市场监管力度加大,一些虚拟货币严重地扰乱金融市场!故而国家加大对非法虚拟货币的打击力度!况且这些虚拟货币炒作大都是骗局,老百姓很容易上当受骗,整治市场也是必须的保护老百姓的经济利益!所以炒作虚拟货币犯法

打击清理虚拟货币十大措施

一、明确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

(一)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二)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四)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二、建立健全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工作机制

(五)部门协同联动。人民银行会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协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区按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六)强化属地落实。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相关风险负总责,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牵头,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以及网信、电信主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统筹调动资源,积极预防、妥善处理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有关问题,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监测预警

(七)全方位监测预警。各省级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地方监测预警机制作用,线上监测和线下排查相结合,提高识别发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精度和效率。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部门持续完善加密资产监测技术手段,实现虚拟货币“挖矿”、交易、兑换的全链条跟踪和全时信息备份。金融管理部门指导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涉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测工作。

(八)建立信息共享和快速反应机制。在各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网信部门、公安机关等加强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建立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以及预警信息传递、核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

四、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

(九)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不得将虚拟货币纳入抵质押品范围,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和接入管理。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为相关调查、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网信和电信主管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依法关闭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小程序等互联网应用。

(十一)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加密资产”等字样或内容。市场监管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涉虚拟货币相关广告的监管,及时查处相关违法广告。

10月20日虚拟货币案进展

2020年10月20日,由安徽省南陵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温某某等26名被告人涉嫌跨国电信网络诈骗一案,在南陵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被告人数多,涉案金额高达数亿元,社会影响大,审查起诉期间,南陵县检察院克服疫情境外调查取证难、司法协助机制未建立、被害人财产权保护难等重重困难,精准做好起诉工作。南陵县检察院指控,2018年12月至2019年10月期间,被告人温某某、符某某、施某某等26人先后出境至柬埔寨王国西哈努克港,参加台湾人“树哥”、“伦哥”组织的针对大陆居民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诈骗数额巨大,危害后果严重。此次庭审运用“云上法庭”系统连线看守所,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全程同步直播,庭审直播点击量累计超过4万人次。

3月8日数字货币全面流通是真的吗?

谢邀

三月八日,数字货币在全国范围内流通是国务院批准的,且在这几天全国人大会议上政策落地后然后实施的。这数字货币已于2020年近一年时间已在雄安,深圳,苏州,成都四城市已初试成功至今才向全国正式推广,是中国货币国际化弯道超车的並占领该领域高地的必经之路,是里程碑的事件,也是献党建一百年的厚礼。[祈祷][祈祷][祈祷][玫瑰][玫瑰][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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