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能冻结虚拟货币交易所账户吗
我们散户个人虚拟货币交易违法吗?
其实这个问题还是很复杂的,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币圈涉嫌犯罪的情况越来越多,而币商作为从事法币与数字货币交易的环节,在整个涉嫌犯罪链条中更容易被发现,处于全案打击的前端位置。
由于办案机关对币商行业了解有限,而币商往往对法律一窍不通,由此产生的信息差和认知差,导致被“误伤”的币商亦不在少数。因此,在币商涉嫌帮信犯罪的笔录、自我辩护中,要重点抓住币商行为的合法性。
今天就给大家讲解以下几个情况:
币商的行为并非我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一是个人币商的行为是不违法的。
二是个人币商的“场外交易”是不违法的
三是个人币商的行为具有存在的必要
而所有的违法犯罪行为,都是币商参与了某个犯罪活动的环节,从而导致的违法,并不是币商本身的交易行为违法。
9月24号,央行等十个部门发布了一个关于虚拟货币的一个新的通知,这里面提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第二条:
所有的法币交易就是人民币兑换虚拟货币(散户买币、币商、机构)
或者虚拟货币兑换虚拟货币(交易所币币交易),
或者是作为中央对手方进行虚拟货币的交易(合约、期权、杠杆),
或者是提供交易所的这一种信息中介服务(C2C担保服务),
或者是定价服务或者相关衍生品交易等等行为都属于一种非法金融活动。
那么什么叫做非法金融活动呢?实际上就告诉你,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是不能够做的。
那么他既然说他是违法的,不能够做的,是不是就直接说这个行为通通就构成刑事犯罪?
不一定,为什么?
因为从目前刑法的规定而上,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则,这就是罪刑法定。
目前对于交易行为本身,法币交易、币币交易这个行为本身没有一个明确的刑事法律的规定,也就是不犯罪。
但是啊,它的衍生性的行为,就比如说,你是做币币交易或法币交易,你卖出一批U,你收到一笔人民币,你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后来发现这笔钱是涉嫌电信诈骗,或者是网赌等等,这一类的钱是赃款。
那么,就有可能就要去接受调查啊,重则会被指控构成洗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或者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这就是有可能的,那么也就是说,对于交易行为本身,虽然目前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但是他并没有给他给一个明确的罪名。
但是如果说这个行为,背后衍生出了你收到赃款的问题,或者帮助别人转移、掩饰相关的赃款、赃物的行为,那就会构成刑事犯罪,这个是很明确的。
可以这么说,9月过后只要你冻过卡,那么绝对就能给你套一个罪名。
那么,不冻卡,或者有能力解决冻卡问题的商家就能远远甩开同行。
那既然说这种行为是非法金融活动,是不是所有的币币交易行为都被禁止了?
实际上也没有这么一定。
因为如果说把这种所有的币币交易、法币交易行为都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那是不是说当前市面上只要是持币者,通通都参与了非法金融行为?
那也不是这么定的,为什么呢?你可以看这一次十部门规定的第四条。
第四条他就明确谈到了投资虚拟货币的一个交易风险问题,那么也就是说,他前面第二条说这种行为是非法的,后面又说,你们要注意这一种交易的风险,如果说违背了公序良俗,那么它就是一种无效的行为。
那这两条如果说按照刚才的那种错误的理解,就是矛盾的。
前面已经说了,你这个行为是非法金融行为,后面又定义如果违背了公序良俗,才是一种无效的行为。
那完全是没必要的,因为你本身这个行为是非法金融行为,那你所谓的法币交易,币币交易都应该是一种无效行为,没有必要违不违背公序良俗。
所以说这两条规定实际上并不矛盾,是为什么呢?
这样说就很好理解了吧?
看上去感觉矛盾是大家理解上有一定的偏差,第二条,他实际上是针对业务活动进行的一种规定,所有的业务活动才会构成一种非法金融活动(差不多就是针对交易所的,你这样就很好理解了)。
但是第四条是针对公民个人这种偶然的偶发,这种零散的不频繁的这种交易活动投资活动,那么这种活动一般来说不能够被认定为一种业务活动,那么它就是一种目前只是不被法律所认可的一种普通公民投资行为。
机构或者产生业务才是一种非法金融活动,那普通散户的只是称之为一种个人投资行为,需要遵守公序良俗,比如你散户去骗了人家币,也是违反了公序良俗,那么也会违法。
那么,从这个观点来看的话,两个规定,第二条和第四条,实际上是不矛盾的。
你有一个工作室,请了几个员工帮你开户帮你交易,刺客告诉你:可能违法。
你自己全职交易靠此为生,每天几百万几千万进出账,低买高卖:可能违法。
你自己瞎操作,发现冻卡了:可能违法。
你以前开的币商账户,看见通知后没做了,不违法。
你以前开的币商账户,看见通知后清仓了,把手里的币卖掉,不违法。
你有一个币商账户,平时自己炒炒币,十天半个月把你盈利卖掉:不违法。
你有一个币商账户,平时自己炒炒币全部亏损,用来买币抄底梭哈:不违法。
你有一个币商账户,每天都去买币屯着等他增值:不违法。
你老婆发现了你私房钱是币,叫你交出来,你老婆帮你卖掉上缴家庭财务:不违法。
看明白了吗?高频交易、以此为生、开工作室、冻卡,这些基本上就是违法犯罪了,如何规避你看明白了吗?
在监管机构堵死了所有渠道后,区块链交易行业会朝着什么方向走,二哥给你预测几个点。
各大交易所会关闭OTC币商业务,头部几大会剥离主体,也就是重新建立一个网站来单独做交易,原来的交易所要么改名要么想办法继续外出。
开通现金交易区。
数字资产U卡推广大行其道,帮助散户安全出U。
冻卡包赔业务的交易所崛起。
那么针对普通投资者到底有哪些规定呢?
我们来看一下最新的2021年的924通知。
924通知中的第一条第四款规定,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
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这条呢,对普通投资者的行为进行了阐述,翻译一下就是,
第一,普通百姓可以投资加密货币及相关衍生品, nft虽然没有明确提及,但被认定为衍生品的概率较大。
第二,投资风险自行承担,投资者的权益可能不受中国法律保护。
第三,如果法人,非法人组织及自然人的投资行为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仍要负法律责任。
我们用白话再总结一下,就是你想玩儿你就玩儿,不拦着你挣钱,但是赔了别怪国家没有劝你。
另外,你要割韭菜,造成经济波动,把其他老百姓逼得没活路,那国家就收拾你。
只有领会精神才知道界限在哪,知道界限就不会犯错,不会犯错才有命花你挣的钱,这就是游戏规则。
里面其实很重要的一条,没有写出来,那就是你随便玩,但是收到黑钱就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