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国家虚拟货币 民典法对数字货币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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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典法对数字货币的规定
数字货币属于虚拟财产,应当得到保护
新颁布的《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数字货币具有价值性、稀缺性、可支配性等特点,显然符合虚拟财产的构成要件。
其次,央行等部委虽发布有《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文件,否定“虚拟货币”作为货币进行流通使用等金融活动。
但上述规定并未对其作为商品的财产属性予以否认,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亦并未禁止数字货币的持有。
《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也明确提及
“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
因此,数字货币可以作为一般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
基于此,《民法典》也在第369条专门规定了对虚拟财产的侵权责任,进一步明确数字货币是合法的商品,可以得到法律保护。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旨在加强对数字货币、网络虚拟财产、数据等新型权益的保护,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产权保护的价值引领作用。
可以说,《民法典》及最高院的司法态度更进一步认可了数字货币的合法性,也给所有持有或有意持有数字货币一剂有效的强心剂。有《民法典》的加持,数字货币的合法性毋庸置疑。
10月20日虚拟货币案进展
2020年10月20日,由安徽省南陵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温某某等26名被告人涉嫌跨国电信网络诈骗一案,在南陵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被告人数多,涉案金额高达数亿元,社会影响大,审查起诉期间,南陵县检察院克服疫情境外调查取证难、司法协助机制未建立、被害人财产权保护难等重重困难,精准做好起诉工作。南陵县检察院指控,2018年12月至2019年10月期间,被告人温某某、符某某、施某某等26人先后出境至柬埔寨王国西哈努克港,参加台湾人“树哥”、“伦哥”组织的针对大陆居民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诈骗数额巨大,危害后果严重。此次庭审运用“云上法庭”系统连线看守所,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全程同步直播,庭审直播点击量累计超过4万人次。
虚拟币有哪些
1虚拟币有很多种,其中包括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瑞波币等等。2虚拟币采用的是区块链技术,其特点是去中心化、匿名性强等等,因此得到了很大的关注和发展。3除了以上提到的虚拟币,还有诸如比特现金、比原链、门罗币等等一系列新兴的虚拟币。虚拟币的走势备受关注,可以作为一种投资方式,但也需要谨慎处理。
2020年抖音币是多少
2020年抖音币是一种虚拟货币,它的价值是根据市场需求和供应量来决定的。目前,抖音币的兑换比例是1元人民币兑换成1个抖音币。用户可以通过购买抖音币来充值抖音账户,用于购买虚拟礼物、打赏主播等。抖音币的价值会随着市场的变化而波动,因此具体的价格需要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来确定。总的来说,抖音币的价值是不断变化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兑换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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