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货币的风险防范(电子货币的发展现状)_币圈资讯_鼎鸿网

电子货币的风险防范(电子货币的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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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子货币具有哪些特点

相对于传统货币,电子货币其实是传统货币的信息化的一种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特点:

1、以电子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依托,进行储存、支付和流通。

2、可广泛应用于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

3、它可以实现原有传统货币的全部职能。

4、电子货币具有使用简便、安全、迅速、可靠。

5、通常以银行卡、手机、计算机网络为载体及传输方式。

二、数字货币处罚方法

1、一是,利用数字货币开展网络传销。

2、如果涉案的数字货币属于虚假的数字货币,即非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货币,没有在区块链平台上进行金融交易,该行为可能成立诈骗罪。

3、二是,非法占有数字货币,区块链金融交易领域的数字货币是真实的货币通过钱包、USDT等方式转化成为数字货币的,其本身是真实货币兑换而来。行为人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非正常途径吸纳数字货币、或者销售没有价值、远高于价值的数字货币,造成受害人损害的,就可能成立集资诈骗罪。

4、三是,多重法益重合的抉择问题。

5、行为人因自己的行为侵犯了多种法益,同时成立集资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洗钱罪等罪名。笔者认为,首先应对遵循从重抉择的原则,其次对于组织者、领导者和一般参与者进行划分,组织者、领导者应从重处罚,其他一般参与者,如果符合资诈骗罪条件的,亦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为什么使用电子货币可以保护货币主权

为了保护我国的货币主权和法币地位,简单说就是别的国家如果推出了数字货币(毕竟是一个大趋势),但我国没有,那么国外用数字货币进行交易的时候,很可能就不带我们玩了,这肯定会对我们的货币国际化之路形成阻碍。所以为了更好地参与未来的国际交易游戏,我们必须要有自己的电子货币。

四、电子货币与数字货币的区别

按照数字货币与实体经济及真实货币之间的关系,可以将其分为三类:

一是完全封闭的、与实体经济毫无关系且只能在特定虚拟社区内使用,如魔兽世界黄金;

二是可以用真实货币购买但不能兑换回真实货币,可用于购买虚拟商品和服务,如Facebook信贷;

三是可以按照一定的比率与真实货币进行兑换、赎回,既可以购买虚拟的商品服务,也可以购买真实的商品服务,如比特币。

与传统的银行转账、汇款等方式相比,数字货币交易不需要向第三方支付费用,其交易成本更低,特别是相较于向支付服务供应商提供高额手续费的跨境支付。

数字货币所采用的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的特点,不需要任何类似清算中心的中心化机构来处理数据,交易处理速度更快捷。

除了实物形式的货币能够实现无中介参与的点对点交易外,数字货币相比于其它电子支付方式的优势之一就在于支持远程的点对点支付,它不需要任何可信的第三方作为中介,交易双方可以在完全陌生的情况下完成交易而无需彼此信任,因此具有更高的匿名性,能够保护交易者的隐私,但同时也给网络犯罪创造了便利,容易被洗钱和其它犯罪活动等所利用。

数字货币:快捷、经济和安全的支付结算;票据金融和供应链金融;抵押品物权数字化。

电子货币:卖方将买方的支付指令通过支付网关送往卖方的收单行;收单行通过银行卡网络从发卡行获得授权许可,并将授权信息再通过支付网关送回卖方;卖方取得授权后,向买方发出购物完成信息。如果支付获取与支付授权不能同时完成,卖方还要通过支付网关向收单行发送支付获取请求,把该笔交易的资金由买方转账到卖方的账户中。银行与银行之间通过支付系统完成最后的行间结算。

数字货币特点是交易成本低、交易速度快、高度匿名性

电子货币特点是匿名性、节省交易费用、节省传输费用、持有风险小、支付灵活方便、防伪造及防重复性、不可跟踪性。

数字货币分为三类:完全封闭的、与实体经济毫无关系且只能在特定虚拟社区内使用,如魔兽世界黄金;可以用真实货币购买但不能兑换回真实货币,可用于购买虚拟商品和服务,如Facebook信贷;可以按照一定的比率与真实货币进行兑换、赎回,既可以购买虚拟的商品服务,也可以购买真实的商品服务,如比特币。

电子货币:基于互联网环境使用的且将代表货币价值的二进制数据保管在微机终端硬盘内的电子现金;将货币价值保存在IC卡内并可脱离银行支付系统流通的电子钱包。

五、电子货币具有什么样的特征和职能

1、电子货币(ElectronicMoney),是指用一定金额的现金或存款从发行者处兑换并获得代表相同金额的数据,通过使用某些电子化方法将该数据直接转移给支付对象,从而能够清偿债务。其特点是:

2、(1)以电子计算机技术为依托,进行储存,支付和流通;

3、(2)可广泛应用于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领域;

4、(3)集金融储蓄、信贷和非现金结算等多种功能为一体;

5、(4)电子货币具有使用简便、安全、迅速、可靠的特征;

6、(5)现阶段电子货币的使用通常以银行卡(磁卡、智能卡)为媒体。

7、电子货币是可以进行支付的准通货

8、电子货币能否被称为通货,关键在于电子货币能否独立地执行通货职能。电子货币可以起到支付和结算的作用,但电子货币只是蕴涵着可能执行货币职能的准货币。首先,电子货币缺少货币价格标准,因而无法单独衡量和表现商品的价值和价格,也无法具有价值保存手段而只有依附于现实货币价值尺度职能和价值储藏职能;其次,由于电子货币是以一定电子设备为载体—智能卡和计算机,其流通和使用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设施条件及软件的支持。

9、因此,尚不能真正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最后,尽管目前电子货币最基本的职能是执行支付手段,但是现有的各种电子货币中的大多数,并不能用于个人之间的直接支付,而且向特约商户支付时,商户一方还要从发行电子货币的银行或信用卡公司收取实体货币后,才算完成了对款项的回收,电子货币不能完全独立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可见现阶段的电子货币是以既有通货为基础的新的货币形态或是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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